香港公司公證認證又叫香港公司見證,由香港具備資格的律師公證人依照法定程序證明公司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等。
香港公司公證認證常見形式
1.用于大陸(最常見的):
以香港公司在大陸投資經營、發生訴訟等,公司文件不能直接拿到大陸部門使用,需由中國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公證證明并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2.用于海牙成員國(如德國、印度、澳門、日本等):
需經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后轉遞香港高等法院加簽加蓋apostille認證章。
3.用于非海牙成員國(大陸除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爾及利亞、阿聯酋、玻利維亞等):
需經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簽認證,最后還要做該國駐香港領事館認證,之后文書方可在該國使用。
注:文件使用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文件使用國(非海牙公約成員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則需要將經過香港港高院加簽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認證,然后送該國駐中國大使館認證。
公證時間
一般3-8個工作日 即可完成,使館認證具體看使館安排,如遇政策調整、臺風天氣等可能會有延誤,請咨詢我司顧問了解。
公證費用
包含律師費、政府部門費用、手續費、快遞費用等,文件數量會影響收費標準,詳細報價清單請與我司顧問溝通了解。
香港公司公證文件
1.辦理全套公證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NC1或AR1、章程);
2.辦理半套公證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
3.其他文件(董事會決議、銀行資信證明、授權書、委托書、合同協議、證據單據、法律意見書等);
4.即使同一個用途,使用于不同的地區,要求的公證文件也會有所不同,可咨詢我司顧問了解。
香港注冊的公司或者香港的人士在內地或其他國家會地區處理相關事宜,可采用授權委托方式,由受托人處理相關事務。
公證后所得資料
律師公證后出具的公證說明書(一正一副),多加一個正本或多加一個副本,需要另外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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